关于毕业生丢失报到证程序办理的说明

2019年1月17日   点击人次: 831   

              关于毕业生丢失“报到证”补办的程序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毕业生应妥善保管报到证,并在报到期限内到相关单位报到。如丢失报到证应按照流程申请补办,具体操作如下:

如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遗失报到证(报到期一般为毕业时拿到报到证1个月内),请填写下表《补办报到证信息证明申请表》,手写签名后,上交至院系辅导员或相关负责教师,并由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新报到证。

如超过报到期丢失报到证,请一并填写下表《补办报到证信息证明申请表》,手写签名后,上交至院系辅导员或相关负责教师,学校向省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省就业指导中心不再补发新报到证,仅出具《派遣证明》

办理时间:自提交申请一个月内。

附:《补办报到证信息证明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