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1日 点击人次: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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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院系学生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函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粤教毕函〔2017〕8号)文件通知,现定于2017年5月8日—7月10日,各院系需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学校全体注册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具体查看附件1要求)
二、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赛程安排
参赛报名(5~7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系统平台(“青聘果”APP ,http://www.qingpinwo.com)、“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学生报名截止时间由各院系根据赛程安排确定,但不得晚于7月7日。
各院系参赛学生人数比例不低于本院系总人数的2%,参赛项目不低于5份,完成后的作品需通过报名平台按格式及大小要求进行上传。如对本次大赛有任何疑问,可以通知参赛队伍学生代表加入学校QQ群:460901482咨询有关活动事项。
各院系参赛学生团队必须同时提交相关参赛项目word格式电子版和纸质版到各院系负责老师处,各院系最迟于7月10号前将本院系参赛作品(纸质版+电子版)提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审核评分,学校也会根据省教育厅给予的名额,综合考虑各院系参赛学生项目数量,按比例推荐优秀学生项目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武欣
电话:020-87211370、0769-82676891
邮箱:xinhuajiuye@163.com
附件1不随发文下发。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5月8日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就业中心[2017] 5 号关于组织院系学生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