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21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的通知

2020年9月21日   点击人次: 806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03号)以及《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穗院校2021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中南人〔202015号)通知要求,学生处现开展我校2021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

一、补贴对象

1城乡困难学生:在毕业年度内(即我校2021届毕业生)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本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

2.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

4. 以上条件只要满足其一即可申请,困难毕业生必须有积极的求职愿望和行动,否则不允许申请。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截止时间

2020929日之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逾期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生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各院系,院系审核后,以院系为单位于93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提交材料

1.城乡困难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高校毕业生所持家庭困难或残疾的相关证件复印件(证明)、身份证等原件(院系查验无误后退回学生)及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纸质版,复印件材料每一页须加盖申请人所在院系公章,每页复印件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2.助学贷款学生:

《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院系查验无误后退回学生)及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本人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纸质版,复印件材料每一页须加盖申请人院系公章,每页复印件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各院系还需要提供《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表2)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并且要认真严格按照《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附件3)的要求做好2021年毕业生求职补贴审核工作。

五、审核公示

学生处将对学生申请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武欣、刘雪冰;

电话:020-872116250769-82676891

邮箱:xinhuajiuye@163.com

   

    附件: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3. 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2020921